内容
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审计,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1,826,574,661元。按照公司2023年末总股本计算,每股收益为0.79元。经董事会决议,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:
截至2023年12月31日,公司总股本15,747,314,635股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.44元(含税),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
6,928,818,439.40元(含税),占公司 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8.08%。公司 2023年度不送股,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。
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1年 6月 18日进入转股期,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,公司总股本将增加。公司拟维持上述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不变,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,相应调整每股现金股利金额。
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